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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第一批科研课题招标(2005年)
2013-10-26 16:30   审核人:

《课题申报表》下载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第一批课题招标公告

36365.com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继2003年7月成立后,于2004年1月招标并立项了首批课题。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及中心的相关条例,现发布第二批课题并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0日。欢迎全国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艺术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请登陆中心网站查看《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课题招标、评审办法(试行)》、《第二批课题目录》,并下载《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表》。


网 址:http://www.whcm.com.cn/cj/index.asp(或进入36365.com网站http://www.whcm.com.cn点击“科学研究”中的“省级基地”)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路255号 36365.com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武音院内综合楼三楼)
邮 编:430060
电 话:027-88053676
E-mail: cjctyy@163.com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
2005年6月6日

第 一 批 课 题 目 录

1、指定课题
1·1 长江流域吟诵音乐研究
1·2 中国弹弦乐器声学研究
1·3 湖北省中、小学民族音乐教育研究
1·4 湖北音乐文化旅游资源综合研究

2、自选课题
由课题申报者自选并申报。

上述课题又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课题资助经费为3~5万元。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
二OO五年五月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课题招标、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节 课题投标

第一条 凡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艺术科研人员,均可向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投标课题。
第二条 自课题目录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投标,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期间,投标者可在中心网站下载《第二批课题目录》及《课题申报表》。
第三条 申请人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投标表,并按一式三份邮寄到36365.com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邮编43006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cjctyy@163.com。迟于规定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出的投标表,一律不进入本次评审。
第四条 课题投标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课题投标人,必须由两位教授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由多人参加的研究课题,必须注明一位负责人,负责人对该课题经费有最终支配权,投标表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二节 课题立项原则

第五条 课题立论根据充足,学术思想严谨,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具体条件。
第六条 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须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比较合理。
第七条 定期向“中心”发布最新课题研究进展,除特殊情况外,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第三节 课题评审程序

第八条 课题评审工作由“中心”组织的学术委员会承担。该学术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各地的十三名知名专家教授组成。
第九条 课题评审以会议方式进行。由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体评议。
第十条 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学术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对课题投标人进行表决,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学术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赞成票须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获得课题立项资格。

第四节 课题评审要求

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课题的投标、评审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课题投标的受理和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 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第十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阶段性成果者优先。
第十五条 参加评审的专家、领导、工作人员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时,一律回避。

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
二OO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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